28日上午,记者从天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10月28日各燃煤锅炉点火启动,10月30日各燃气锅炉点火启动,11月1日正式达标供热。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至2020采暖期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为科学合理供热,缓解大气环保压力,根据天津市气象局发布的《供暖气象服务专报》,全市燃煤锅炉于10月28日中午12时前开始点火启动,燃气锅炉于10月30日点火启动。涉及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将提前试点火,确保10月30日点火启动。热电联产将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管网升温工作。

本市要求各区供热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供热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11月1日正式达标供热要求,做好运行、服务等各项工作,同时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类供热问题,确保全市人民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