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市民在自家门口就能买到放心菜、便宜菜,天津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和市农业农村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智能售卖机和蔬菜社区直通车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在菜市场覆盖不到的社区中推广蔬菜社区直通车。
按照该通知,蔬菜社区直通车应为半固定设施,原则上长宽高上限不得大于700厘米、300厘米和300厘米,不得拆卸轮胎,不得加固为永久性设施,所设置地点应争取业委会、物业、居委会同意。蔬菜社区直通车的设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占压盲道、不得堵塞消防设施,并应遵守公共场所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为了更好地支持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商务部门负责蔬菜社区直通车网点的统筹规划工作,衔接联系企业推动蔬菜社区直通车设置。各区城市管理部门配合区商务部门做好蔬菜社区直通车占用居民区内道路、空地等部位的布点确认工作;负责指导街道乡镇依法查处蔬菜社区直通车未经许可,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居民区内道路、空地等部位从事经营问题。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对接本地农产品工作。
通知最后表示,在城市社区规范放置蔬菜社区直通车对引导消费新模式,培育消费新热点,推进天津市“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蔬菜社区直通车等“菜篮子”零售网络,繁荣天津市“夜经济”,便利居民全天候消费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