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近日,阿里司法拍卖信息显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7500万股权和5600万股权分别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以2.2575亿和1.6856亿的起拍价分两次拍得天津农商行共计1.31亿股份。
若以天津农商行2018年底公布的总股本75亿计算,两次被拍卖股权共占天津农商行股本的1.74%。
据交易信息显示,此次交易被处置的分别是是天津市弘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农商行7500万股权和天津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600万的股权。
天眼查显示,这两家公司背后是同一实际控制人,天津市弘德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均是天津市弘盛德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广胜,占该公司97.5%股份。
拍卖信息显示,根据天津市盛达鑫有形资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价格评估报告书》津盛评字【2019】第022号,依据《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季度报告》数据核算,天津农商行基准股价3.18元/股,该评估机构在对比了与评估标的银行同类型、同规模的青岛农商银行、西安银行2016-2017年年报资料,发现股值波动率一般在5%左右,故股值波动率确定为+5%。
因此,对天津农商行评估价格的确定为评估价格=基准股价×(1+股值波动率)
=3.18元×(1+5%)=3.34元/股。
记者按照上述评估方式,以天津农商行在中国货币网公布的2019年1季度报告的数据计算,目前天津农商行基本股价3.39元/股,评估价格3.56元/股。
因此,此次标的1.31亿股权的评估价4.3754亿元,两次实拍价格为3.9431亿元,是评估价的九折。
资料显示,东方宏业化工为山东省寿光市一家化工企业,成立于2009年,生产、销售聚丙烯、改性聚丙烯等产品。
2019年一季报显示,天津农商行的前四大股东分别为天津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都为10%;其背后实际控制人分别是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交通委和天津滨海新区国资委。
(来源:天津农商行2019年1季度报告)
天津农商行2019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实现营收20.86亿元,同比增长17.33%,净利润7.76亿元,同比增长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