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情况
■ 全市地表水20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达到并优于Ⅲ类)比例为40%,
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为25%,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 全部完成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
205个千人以上的乡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 治理河流环境问题4101个;建成98座水质自动站,覆盖了64条一二级
河道、5个湖库及4个饮用水源地,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
■ 各区水质平均改善率在30%左右,最大接近50%
2018年,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开局之年,我市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黑臭水、近岸海水”污染防治,形成了“保护优先、系统施治、严格监管、生态补偿”的组合拳。天津全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碧水保卫战取得良好开局。12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18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情况。
2018年,全市地表水20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达到并优于Ⅲ类)比例为4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为25%,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较基准年2014年,分别下降43.3%、 72.5%;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从各区来看,2018年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相对较好的6个区依次为河北区、北辰区、和平区、宁河区、武清区和南开区。
为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我市保护优先,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2018年,全部完成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205个千人以上的乡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构筑于桥水库22米等高线封闭防线,清淤底泥458万立方米,清理建筑物17.5万平方米。推进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实施237个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建立了从水源地、供水厂到水龙头水质的监管、监测机制,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
系统施治,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治理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农村废水、黑臭水体。大幅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88家工业企业、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COD排放浓度降至40mg/L以下,部分降至30mg/L以下,达到地表水V类、甚至Ⅳ类水质标准,实现“由废转清”,生态化、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2018年完成324个村和557家养殖场污水、粪污治理工程,125个建制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优化畜禽、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划定明确了限养区和禁养区。完成25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31处雨污分流管网和混接点完成改造,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严格监管,不断优化水环境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通过定期“巡河、护河”,治理河流环境问题4101个,实施“一河一策”,对中心城区20条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建设海河南、北两大水系连通工程,生态补水10.65亿立方米。严格水质监测,建成98座水质自动站,覆盖了64条一二级河道、5个湖库及4个饮用水水源地,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严格污染管控,占全市污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开展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万余家次、处罚4千余家。
奖优罚劣,创新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引滦入津水生态补偿的基础上,自2018年1月起,创新建立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出台《天津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对各区水质现状、同比、出入境浓度比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排名并奖惩,规定名列前茅的区获奖,排名靠后的区受罚。通过“奖优罚劣”,提高了各区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倒逼落后区不断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起到了“奇效”。各区水质平均改善率在30%左右,最大接近50%。